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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细说养老产业】连载六:养老机构风险防范小起底

来源:启翔控股 时间:2017-10-30 16:33:53

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日趋严重,养老成为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。养老是高风险行业,各类老人、家属与养老机构之间出现矛盾的新闻层出不穷。根据

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日趋严重,养老成为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。养老是高风险行业,各类老人、家属与养老机构之间出现矛盾的新闻层出不穷。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正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》的规定,国家建立和完善以居家为基础、社区为依托、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,法律上,为养老行业的发展提供保障。而自1996年制定,2009年、2012年、2015年多次修正《老年人权益保障法》,也从侧面说明,国家近年来对老年人权益的日趋重视。

风险防范是养老机构最需要解决的问题之一,从法律的角度上看,养老机构应该如何规避风险呢?

一.养老机构风险类型

1.人员相关风险

养老机构人员相关风险通常主要集中在护理员及相关服务人员资质、老人护理等级以及老人之间的相互侵权矛盾方面。当护理人员对老人进行照护,特别是医疗相关行为而不具备相关资质造成不良后果时,养老机构往往需要承担相应责任。同时,由于我国目前尚未有规范化的老人护理等级评估标准,各养老机构通常自行建立评估标准并依照此标准收取护理费用,而机构与老人及家属间针对此评估是否有效、费用是否合理常产生矛盾。此外,养老机构中老人间发生矛盾,造成不良后果的,机构通常需要负担相关责任。此外,家属或老人拖欠护理费用不交,而养老院处于道德约束难以处理此类问题的现象也常有发生。

2.服务相关风险

服务是养老机构中最容易出现风险的部分,其中涉及合同条款无效、护理行为不当以及救助行为与义务方面风险。养老机构通常会自拟入住协议,在缺乏专业法律指导情况下,此类协议通常无法获得法律认可。护理行为不当造成老人收到伤害,或因为救助不当使老人发生意外则是养老机构最常见的风险问题。

3.设施相关风险

养老机构设施不完善,适老化改造出现漏洞,以及消防等安全问题存在隐患,通常会造成大规模事故的发生,是养老机构风险中损失最为惨重的一种。

 

二.养老机构隐患流程

目前,我国的养老模式主要以居家养老、社区养老、养老机构为主。养老机构为例,法律的角度来看,在一个养老机构建设与运营的过程中,应该通过哪些措施进行风险防范呢?

1.建设阶段

执照。养老机构作为盈利性机构,需要在工商局进行登记注册,否则无照经营,有被没收违法所得的风险。

场所。新建一家养老机构,首先也是最重要的,即为场所。这其中涉及到土地、施工建设等问题,取得一块土地的使用权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施工、建设、完工、验收,单就其中需要办理一系列相关证照。根据我国《建筑法》的规定,违规建筑轻则罚款,重则追究刑事责任,所以虽然很麻烦,但这其中的手续一件也不能少。

有些养老机构的房屋为租赁,不涉及上述建设问题,单是这种情况,有其他相关注意事项。其中最重要的,是在签订《租赁协议》之前,确定租赁的房屋的权属问题,建议查阅房屋的产权证明,签订协议的对象尽量与所有权人保持一致,不能一致的,由所有权人出具委托证明。协议的内容尽量对日后可能出现的纠纷进行事前约定,避免发生纠纷时影响机构的内部运营。

内部设施。基础的场所确定后,内部设施是下一个重要环节。老年人生活用房、卫生保健室、文化娱乐用房、康复训练室、心理咨询室和临终关怀室等业务用房、行政办公用房和其他用房分配好后,诸如床铺、医疗设施、保健设施、娱乐设施等即可入场。

这其中其实拥有大量安全隐患。对于养老机构安全隐患以及法律风险,其实参考一条标准:一切可能影响老年人身心健康的存在,皆是隐患。诸如提醒老人按时用药、保证食品安全、地板防湿防滑、各项设施定期检查维修、室内室外保持卫生等,这些均是养老机构在日常照料老人时应该特别注意的。

2.运营阶段

人员。养老机构的基础设施有了,人员终于作为压轴出场了。这里的人员主要分两类:养老机构的工作人员、养老机构的住户——老人们。纵观现有的老年人与养老机构之间的纠纷,几乎所有涉及老年人受伤、死亡的案件,最终的判决,养老机构均或大或小承担了一部分法律责任。那么,除了日常照料尽职尽责之外,从人员方面入手,是解决和规避养老机构风险的最有效方法之一。

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,入住前一般均需与养老机构签订《养老机构入住协议》。首先,签订协议前对老年人的健康、认知等进行专业评估,确认护理等级并根据实际情况确认老年人是否适合入住。然而,根据我国《合同法》的规定,提供格式条款一方“免除其责任、加重对方责任、排除对方主要权利”的,该条款无效,因此养老机构需要避免签订此类条款。所以建议签订入住协议时,养老机构对老年人需要履行的义务进行详细说明,并写入协议,防止意外。考虑到部分老年人可能存在行动不便的情形,极有可能在养老机构履行了尽职尽责的义务后,仍发生意外,建议在协议中针对一些意外情况(如老年人自身器官衰老造成的疾病、自身疾病造成的死亡等)详细解释。协议应在草拟完成后交于专业法律从业人员进行修订,确保协议的有效与完善。同时,签订协议时,要求老人或家属以抄录的形式对某些特殊条款进行抄写,达到告知的目的。

养老机构用人方面通常需要引进专业人才,建立完善的用工、管理制度,避免高素质人才的流失的同时,专业人才对可能或已发生的事件的专业判断、采取的专业措施可以为养老机构避免一些不必要的损失。如果养老机构建立一套完善的老年人身体健康监测制度并严格实施,由专业人员定期对老年人的身体状况进行检查并记录,定期向老年人的子女发送老年人的健康状况报告,在老年人健康状况发生异常(感冒、发烧、摔伤等)后第一时间采取措施并告知其子女,老年人发生意外由专业人员进行判断并遵医嘱就医。这些如果都做到甚至做得更多更好,在老年人身体健康方面产生纠纷时,一定程度上可以减少或免除养老机构的责任,对养老机构的长期稳定发展,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。

相关法律。走失、摔跤、猝死、烫伤、烧伤、噎食、窒息、自杀、自伤、互伤,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,养老机构的隐患还有很多。目前,我国还没有专门针对养老机构标准的法律或规范,诸多隐患只能靠养老机构日常的持续检查,随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,尽量减轻养老机构在纠纷中的责任。

 

进一步解决养老从业风险问题,首先还是需要法律更加完善。然而,在此之前,养老机构需要加强自身法律意识,在合法合规操作的同时,关键环节需要依靠法律专业人员给予意见和建议。同时,加强工作人员的法律培训,培养其法律意识,从日常中规避风险是目前最为行之有效的方式之一。此外,养老从法律上的责任与义务是需要多方面共同承担的,养老机构在规避法律风险的同时承担了更多的责任,而家属在这其中并未减轻自身的责任与义务。养老需要老人、家属与养老机构共同努力,才能够真正从法律层面解决好这一问题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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